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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
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独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二)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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