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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会计专业高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全省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特点和成长规律,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名称分别为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近3年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近3年来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不得申报。
(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申报。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学历与资历
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20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目前在与会计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具备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七条 破格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不足年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财会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者,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二)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三)在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担任财会机构负责人以上职务满2年。
第八条 专业能力与工作业绩
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财会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财会业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会信息,进行管理与分析,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在参与制订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规章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提建议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以上财政部门采纳认可。
(二)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的财会管理工作,取得先进管理经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三)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并发挥积极作用,提出的书面财会管理建议获得认可,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设计的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信息管理等行之有效。
(四)参加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定,取得良好效果。
(五)在会计中介机构中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审计、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为两个行业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或接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参与专项审计或检查,其工作获得认可。
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