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第一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2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2)不当之处:经理层对股东大会负责,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第二项措施不存在不当之处。
3.第三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制定固定薪酬制度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应当制定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制度,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4.第四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利用金融资本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5.第五项措施不存在不当之处。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层面控制”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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